內容簡介
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措施多種多樣,包括工程措施(如治坡、治溝、治沙、水利工程)、生物措施(如植樹、種草)和耕作措施。耕作措施的實施中,農戶是主體,可根據自身的意願和需要進行選擇,農戶在利益機制的驅動下,做出技術選擇和採用行為,政府則主要負責技術推廣服務。農戶將水土保持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中,與傳統耕作技術相比,顯著減少了徑流沖刷,改良了土壤、增加了農業產量。隨著農村改革和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農戶在經濟、資源和社會等方面的差異表現越來越突出,這些差異導致農戶對土地依賴程度的改變,進而影響農戶對水土保持技術的採用。本書通過對計劃行為理論、公共物品理論、農戶行為理論等進行梳理,推導農戶水土保持技術採用的經濟機理;基於2019年1~3月對山西、陝西和甘肅三省的1237份農戶調查問卷數據,綜合運用因子分析、熵值法、多元線性回歸、Logit模型、Heckman樣本選擇模型、有序Probit模型等多種實證分析方法,從微觀角度研究資源稟賦對農戶水土保持技術的認知、採用意願、採用決策及效果的影響,旨在把握農戶水土保持技術的採用特徵和影響因素。作者簡介
劉麗,女,1981年生,河北定州人,山西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博士。主要從事資源環境經濟、農戶行為等方面的研究。參与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主持多項山西省課題;在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資源科學》、《乾旱區資源與環境》、《長江流域資源與環境》等期刊發表論文10餘篇。目錄
第一章 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