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港口在-國的發展全局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國港口經營人經歷了從政企合-到政企分開的改革過程。《港口法》和《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是規制港口法律關係的主要法律依據。我國當下的港口經營人是主要從事經營活動,也承擔部分公共職能的市場主體。承擔公用事業的企業具備市場主體的私法屬性,也具備公共服務提供者的公法屬性。兩種屬性能否自洽地集於一身?本書以港口經營人為例,藉助公法人的理論視角,對我國國有企業承擔公共職能的現象進行公法維度的剖析,以求釐清兩種屬性的理論邊界,為後續改革提出可操作的制度建議。作者簡介
荊鳴,復旦大學一帶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國際法、經濟法、海事法研究。在《法學》《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國內外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0餘篇,曾在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與水產司實習工作,持有美國紐約州律師執照,主持上海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軟科學研究項目等課題。目錄
序一 余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