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考察德國自白協商制度的立法化進程與其理論基礎,並結合德國近期新司法實踐對適用該制度的判例意見,思考其對完善中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借鑒意義。全書共六章。第一章是從歷史與現狀、制度概覽等方面對德國自白協商制度進行概述。圍繞四則指導性裁判、司法實踐現狀的近期新實證調查結果,以及制度的基本內容等方面展開。第二章與自白協商制度的自白有關,闡述了自白的概念與法律性質等基本問題、自白證據適用的原則與規則,以及自白作為從輕量刑依據的理論問題。第三章則分別從程序進行的規則、協商合意的約束力、上訴程序等三個方面論述自白協商制度。第四章闡述了自白協商制度的理論基礎,主要圍繞溝通性刑罰理論、正義觀、實質真實、被告人法定聽審權的可放棄性,以及合理信賴受保護原則等方面展開。第五章論述了自白協商制度對重要刑事法原則的遵循,主要包括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直接言詞原則與迅速審判原則。第六章是基於對中國認罪認罰制度中所存在的不足,討論了自白協商制度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借鑒意義。
目錄
目 錄導 言一、問題的提出二、關於「自白協商」用語的說明第一章 德國自白協商制度概述一、自白協商制度的形成(一)協商程序之緣起(二)四則指導性裁判(三)司法實踐的現狀二、自白協商制度概要(一)法條分析(二)協商的內容(三)適用範圍三、自白協商制度與其他簡易訴訟程序(一)德國簡易訴訟程序規定概覽(二)自白協商制度與其他簡易訴訟程序的界分第二章 德國自白協商制度中的自白一、自白協商制度中的自白概念二、自白的證據性質及其適用(一)自白的證據屬性及其分類(二)自白證據適用的原則和規則三、自白行為作為從輕量刑情節的理論依據與實現路徑(一)作為訴訟行為的自白與量刑情節(二)自白作為從輕量刑情節的理論依據之爭(三)自白實現從輕量刑的路徑——刑罰裁量空間理論第三章 自白協商的程序、約束力及上訴一、自白協商程序:法院啟動、控辯同意及形式要求(一)法院啟動與控辯同意(二)保障協商程序的形式要求二、協商合意的約束力(一)原審協商合意的約束力(二)原審程序中協商合意約束力喪失的原因(三)原審協商合意在上訴審程序中的約束力三、自白協商程序與上訴(一)上訴事由(二)上訴之放棄(三)回複原狀制度的適用可能性四、小結第四章 德國自白協商制度的理論基礎一、刑罰理論(一)報應觀與預防觀(二)溝通刑罰觀二、正義觀與實質真實(一)正義觀的變遷與刑事訴訟(二)實質真實三、訴訟構造(一)當事人主義(二)職權主義四、法定聽審權之可放棄性(一)法定聽審權作為權利的可放棄性(二)自白協商程序對法定聽審權放棄的五、保護被告人信賴原則(一)法治國原則(二)信息自決權(三)誠實信用原則六、小結第五章 德國自白協商制度與刑事法原則一、自白協商制度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一)實體法上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二)自白協商程序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二、自白協商制度與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一)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與陳述行為對量刑的影響(二)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與「量刑剪刀式」威脅三、自白協商制度與直接言詞原則(一)直接原則與言詞原則的內涵(二)自白協商程序與直接言詞原則四、自白協商制度與迅速審判原則(一)迅速審判原則與訴訟嚴重遲誤(二)自白協商程序與迅速審判原則五、小結結 論參考文獻附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