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修訂述評-重點和難點 沈偉 張磊 9787313283719 【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圖書均為代購,正常情形下,訂後約兩周可抵台。
物品所在地:中國大陸
原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NT$560
商品編號: 9787313283719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商品介紹
*完成訂單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本賣場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以到貨標的為正確資訊。
印行年月:202304*若逾兩年請先於客服中心或Line洽詢存貨情況,謝謝。
台灣(台北市)在地出版社,每筆交易均開具統一發票,祝您中獎最高1000萬元。
書名:《仲裁法》修訂述評-重點和難點
ISBN:9787313283719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
著編譯者:沈偉 張磊
叢書名:涉外法治研究叢書
頁數:345
所在地:中國大陸 *此為代購商品
書號:1506068
可大量預訂,請先連絡。

內容簡介
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徵求意見稿),這是《仲裁法》自1995年生效26年後的首次大修。《仲裁法》分別於2009和2017年對個別條款進行了修正,本次修訂的《徵求意見稿》對現行《仲裁法》進行了比較大的修訂。《徵求意見稿》共有99條,比現行《仲裁法》增加了19條。本次修訂主要對總則制度、仲裁機構制度、仲裁員和中國仲裁協會制度、仲裁協議規定、仲裁程序規範、撤銷仲裁裁決制度、裁決執行制度、涉外仲裁規則以及臨時仲裁制度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以及增加。《<仲裁法>修訂述評:重點和難點》對《徵求意見稿》的主要修改加以述評,並對主要理論難點加以解讀,以期對《仲裁法》修訂有全面認識。該書讀者對象包括商事仲裁理論研究和實務界人士。

作者簡介
張磊,上海市張江公證處主任,上海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法學會銀行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金融法研究會、破產法研究會理事。曾獲全國優秀公證員、上海市公證行業領軍人才等榮譽稱號。
沈偉,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博士;主要研究國際法和金融法;出版中英文專著、編著、譯著20餘本,發表近300篇中英文論文;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倫敦國際仲裁院、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韓國商業仲裁會(國際)、深圳國際仲裁中心等仲裁機構的仲裁員。

目錄

第一章 《仲裁法》的主要修改
第一節
第二章 “仲裁組織法”之主要修改
第二節
第三章 “仲裁協議”之主要修改
第三節
第四章 “仲裁程序”之”一般規定”
第四節
第四章 “仲裁程序”之”有效仲裁條件”:約定仲裁機構要件在仲裁中的功能轉變及制度邏輯
第五節
第四章 “仲裁程序”之”臨時措施”:仲裁臨時措施中的雙軌結構與權力分配
第六節
第四章 “仲裁程序”之”仲裁庭組成”
第七節
第四章 “仲裁程序”之”審理與裁決”
第八節
第五章 “申請撤銷裁決”之”申請撤裁程序”的完善
第九節
第六章 “執行”之主要修改
第十節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別規定”
第二章 是什麼促成國際仲裁中心
第一節 《紐約公約》與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第二節 以《示範法》為藍本制定本國仲裁法
第三節 國家級仲裁機構對國際仲裁中心形成的促進作用
第四節 法官與仲裁中心建設之關係
第五節 仲裁法律對建設國際仲裁中心的作用:英國仲裁法律司法監督的啟示
第六節 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仲裁中心之關係:基於法治水平的視角
第三章 《仲裁法》修改的難點
第一節 仲裁地
第二節 臨時仲裁
第三節 可仲裁性
第四節 仲裁臨時措施
第五節 集中管轄
第六節 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第七節 仲裁司法審查中的”公共利益”
第八節 對法院作出撤銷裁定或者駁回申請裁定的上訴機制
第九節 政府對仲裁的支持措施
第四章 國際商事法庭和商事仲裁
第一節 國際商事法庭的趨勢、邏輯和功能
——以仲裁、金融和司法為研究視角
第二節 法與金融理論視閾下的上海金融法院:邏輯起點和創新
難點
附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徵求意見稿)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

前言/序言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於1994年頒佈,1995年正式實施。作為商事仲裁的基本法,《仲裁法》對我國商事仲裁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仲裁法》既是仲裁組織法,為仲裁機構的成立和運行建立了基本規則,又是程序法,為仲裁程序的進行構建了框架和流程。此外,《仲裁法》還是司法關係法,初步確立了仲裁和司法之間的關係,即司法支持仲裁並監督仲裁。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仲裁法》為1992年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奠定了商事自由和意思自治的基礎,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商人自治法的目標。
進入21世紀,全球化突飛猛進,全球商事交易更趨活躍。國內對商事仲裁的功能和定位有了新的變化,國際商事仲裁被定義為高端和高附加值服務業,建立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對推動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甚至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一帶一路”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以此為背景,現行《仲裁法》顯露出諸多不足和缺陷。司法部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研究起草了《仲裁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並於2021年7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是1995年以來對《仲裁法》進行的一次大修,共計99條,較原法80條增加了19條,而文字增加了4449字,較原法增加了74%,修訂的內容非常豐富。
本書以《徵求意見稿》為藍本,對《徵求意見稿》涉及的相關內容進行分析。
第一章 主要採取比較的方法,比較《徵求意見稿》相關條文和《仲裁法》相關條文,分析主要區別,特別是法條蘊含的基礎邏輯的不同。
第二章 以”什麼因素促成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為主題,通過對立法、仲裁、司法等6個方面的要素進行具體分析。歸根結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必然是國際法治中心,具有相當高的法治水平,受到國際商界和投資界的普遍認可。依此邏輯,儘管我們討論的是如何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實質上討論的是一國的法治水平,聚焦的是一國的司法質量。
第三章 主要圍繞《仲裁法》和《徵求意見稿》的主要難點,諸如臨時仲裁、仲裁地、臨時措施、司法審查等議題展開論述。特別是仲裁司法審查和集中管轄等問題,關涉司法對仲裁的態度和價值取向,本章 就仲裁和司法關係的兩種路徑,即意思自治說和司法讓渡說進行具體剖析。
第四章 主要討論國際商事法庭和相關的理論和實踐問題。21世紀以來,世界諸多國家出現了國際商事法庭運動,紛紛建立國際商事法庭,企望在新一輪的國家法治和經濟競爭中成為重要的商事爭端解決中心,以此吸引投資者和促進高端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國際商事仲裁業也顯露出一些內在缺陷,例如收費高、仲裁程序普通法系化或者訴訟化,仲裁特有的一些優勢正在喪失。據此,我國國際商事法庭的建設並非只是國內司法改革的一部分,還有國際維度需要加以考量。這樣,我國國際商事法庭的建設就有了中國之外的因素和標準值得考量。
從2021年7月發佈《徵求意見稿》至今,司法部還沒有公佈第二稿《徵求意見稿》。據悉,仲裁界、律師界和司法界均有不少修改意見,立法者顯然要進行一定的平衡,《仲裁法》的修訂目前來看會是一個比較長時間的過程。當然,平衡的標準和目標是制定一部先進的《仲裁法》,反映仲裁理論和實踐最新發展,體現司法改革和法治水平的最新成果。
《仲裁法》修訂的難點頗多,本書算是我們對《仲裁法》修訂的學習筆記。

詳細資料或其他書籍請至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查詢,查後請於客服中心或Line或本社留言板留言,我們即儘速上架。

規格說明
大陸簡體正版圖書,訂購後正常情形下約兩周可抵台。
運送方式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