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歷史上,「自決」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方啟蒙運動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自決原則通過《聯合國憲章》《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國際法原則宣言》等國際法律綱領性文件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成為非殖民化運動的法理支柱,取得了在習慣國際法上的地位。國際法上的自決權發展到今天,已經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傳統非殖民化的語境,尤其是學界關於「內部自決權」的爭議,已然對現行的國際法體系構成了新的挑戰。本書將在綜合考量各方因素的前提下,從國際法以及國際人權法基本理論和實踐出發,回顧國際法上自決權的發展軌跡,並重點對國際法學人們圍繞「后非殖民化時代」自決權的探討與博弈進行批判性的分析。作者簡介
趙理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研室講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人權法與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曾赴捷克布拉格查理大學、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比較公法與國際法研究所、德國科隆大學、美國喬治城大學等外國研究機構或高校訪問和研究。發表中英文論文及學術譯著數篇。目錄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