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就是將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基本原理和中國法治國情相結合,實現堅持馬克思主義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統一,進而實現法治自身現代化和國家現代化的雙重目標。 「中國化」的前提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確認。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立足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科學分析了法治的本質、功能、結構和價值,並從「人」、「人民」的立場對資本主義「法治拜物教」進行批判。 「中國化」的歷程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共產黨人的探索發展,結合不同歷史時期的實際情況,從理論上豐富了法治的本質論、價值論、結構論、建設論,並從實踐上開展了卓有成效的法治建設,這一過程中法治理論的「中國化」呈現出「生長型態」的路徑,並在上述探索中實現了對於法治理論「中國化」在民族化、時代化和實踐化三個維度上的內涵拓展。 「民族化」要求必須要充分的繼承中國傳統法制文化。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和中華傳統法制文化具有「具體理性的相似定位」,都強調「家國關係的同一和諧」,同時,由於兩者對於法治的「工具性邏輯定位」,「規則治理協同開展」以及「主體發展目的取向」具有相似認識,所以可以實現價值繼承,同時,在民族化的過程中也要是實現對於傳統法制文化的創新性發展和創造性轉化。 「時代化」則要求必須結合時代背景實現「批判性法治」向「建設性法治」的轉換,在這一時代轉換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人通過「法治意識形態論」有效的回應了國外學者針對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經濟基礎—上層建築」分析框架以及「階級鬥爭工具」論上的詰難,推動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自洽、融貫和完善。 「實踐化」則要求必須要立足於中國國情將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運用到中國法治實踐中。實踐上首先實現了「法治正義」的系統化保障,明確了法治程序正義、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價值層次三級構成,創新了基於「情景」的多樣性正義標準的選擇原則,其次創新提出了實踐層面的「法治體系」,實現了從「法制體系」到「法治體系」的飛躍,最後深入到了法治的實踐運行格局,實現了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的運行優化。作者簡介
孫佳,男,漢族,江蘇徐州人,重慶三峽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重慶三峽學院分中心研究員,重慶市優秀教師,重慶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年度人物,重慶市基層理論宣講先進個人,重慶市思想政治理論課擇優資助對象,獲得首屆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展示活動二等獎,重慶市高校教學創新大賽一等獎,重慶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技能大賽一等獎,重慶市教育決策諮詢論文一等獎。共青團重慶市委青年講師團成員,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理論宣講團成員,共青團重慶市委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導師團成員,在《財經科學》《貴州民族研究》《人民論壇》《安徽農業科學》《教育與職業》《ARGOS》等A&HCI、SCI、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0餘篇,部分觀點被相關學者直接引用。目錄
上篇 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形成發展及其中國化歷程